☆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110年8月10日至8月23日維持疫情警戒第二級,開放各社區、社團辦理活動,相關新的指引及各項規定。
☆本案依據110年8月10日本所市務會議決議辦理,因應COVID-19防疫,機關相關規定如下:
一、各社區、社團辦理活動期間,確實執行實聯制登記、量體溫、全程配戴口罩、酒精消毒,做好相關防疫措施。
二、維持集會活動人數上限:室內50人、室外100人,落實人流管制,保持社交安全距離。
三、茲考量防疫規範(盡量室外辦理),活動期間避免邀請貴賓參與,以減少群聚,活動會後,一律採外帶餐盒方式辦理。
四、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開放供餐,提供外帶不內用。
五、本市集會所及社區活動中心暫不開放外借;另觀摩旅遊等活動暫緩辦理。
六、其他臨時規定請依公所指示辦理。
七、即日起原已報准,但因疫情暫停辦理之活動,同意展延至疫情和緩後於本年度內辦理,恢復辦理前請【函文本所核備】。
最後更新日期: 2021-08-11
序號 | 發文單位 | 發文日期 | 主旨 | 點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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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 民政課 | 2021-08-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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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90 |
2 | 農業課 | 2021-08-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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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7 |
3 | 農業課 | 2021-08-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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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95 |
4 | 農業課 | 2021-08-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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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96 |
5 | 清潔隊 | 2021-08-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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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59 |